慰问留守学生300余人,发放价值2万余元的慰问物资。在乡镇,广泛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济救助行动。仅2011年,全市共救助流浪青少年400余名。
四是突出阵地建设,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市共有8所学校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称号,40所学校创建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共聘请法制副校长400余人,开设法制讲座、法制报告45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70余万人。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共协调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8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690余人次。以“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为依托,以“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348”青少年法律援助热线为构架,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共接听心理咨询、贫困救助等热线108起。依托驻外团工委,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和法律援助,服务外出务工青少年就业创业,帮助3258名青少年实现就业,提供法律援助230余人次。
五是大力实施留守学生关爱行动。依托农村中小学校、青年中心、乡镇、社区等阵地,按照“六个一”标准建立“留守学生之家”170余所。充分整合各方教育关爱资源,以青年志愿者和“五老”人员为主体,加强关爱留守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共招募关爱留守学生志愿者6620余名,建立各级各类专项关爱工作队伍181余支,服务内容涵盖学习、生活、心理、思想、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积极开展“全市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志愿者、“五老”志愿者等社会各界杰出代表与留守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目前,全市已牵手结对5000余对,形成了“人人都来关爱留守学生”的浓厚氛围。
六是全面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多次召开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在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狠抓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全市各关工委成员单位认真做到领导落实、办公人员落实、办公地点落实、经费落实、行动落实。大力开展“法制进校园”、网吧义务巡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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