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多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帮教和预防犯罪试点实践中,共青团广安市委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有效推进的方法和路径,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确保试点工作长效开展。
(一)分类引导,构筑预防犯罪基础。针对普遍青少年群体做好控辍保学、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发展职业教育、就业创业帮扶等超前预防工作;针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与1124名不良行为青少年“一对一”结对,定期家访和跟踪关爱,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针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再犯预防工作,充分发挥看守所等基层工作人员作用,加大回访力度,与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对其帮教。目前,共帮教96名被羁押青少年回归社会和家庭。
(二)动态监测,强化舆情研判能力。扎实开展排查摸底,探索构建村(社区)综治维稳站、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县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级舆情检测网络体系。同时延伸监管触角,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着重辅助社区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落实1-2名网格管理辅助员,专门从事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帮教等青少年工作。
(三)多元互动,拓展帮教服务路径。积极探索帮教服务模式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整合“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348”青少年法律援助热线,建立了我市共青团组织直接面向和服务青少年的综合性窗口和平台;组织“青少年维权岗”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员单位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净化社会环境、维权咨询、社会救助等工作;广泛组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五老”等各界爱心人士开展“青春导航”、“青春护航”、“青春助航”等系列活动;探索形成引入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专业工作力量开展试点工作的固定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在第一线联系、接触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优势,实现了一般意义上的帮教和专业力量帮教的有机结合。
(四)保障推进,提升服务管理成效。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将试点工作纳入市综治绩效考核,就此项工作制订了专门的考核细则,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了经费保障到位;组建了试点工作专家顾问团队、专项工作团队和专业服务团队,确保了人员保障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数量从2010年的14434人下降到3457人,转化率为76.05%。97.5%的社区已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台账,全市成立志愿者服务队66支,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次,参与人数达4.5万余人,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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