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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安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1-24 15:37:02  来源:  作者: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团市委的主要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具体职责包括指导全市共青团、青年、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态,提出相应对策;协助做好大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2017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新常态,团市委将以改革创新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建好两大阵地,做优三大平台,突出五项重点,致力固本强基”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职能,不断提升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形势变化、自身的发展需求和青年的现实期待。

二、部门概况

团市委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团市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81.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1.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1.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1.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8.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团市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及事业运行支出116.0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0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未成年人思想引导,服务青年就业创业、青少年权益维护,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干部、少先队工作者培训、工作平台阵地建设和团的重点工作项目实施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增长。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省领导和兄弟市州团委来市检查指导,开展工作交流、专题研讨等公务活动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车改革,单位现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团市委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181.09万元。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共青团广安市委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doc
文件类型: .doc adecad2292fdc966b43d58d5726a7589.doc (538.2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