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从广安区关爱留守儿童的成功做法谈起
伴随着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也日益庞大,由于远离父母的直接关爱,在身心健康、安全保护、教育管理等方面产生了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这些孩子的应有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关系着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影响着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广大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现状
(一)受监护状况令人堪忧。“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益因父母的外出而得不到充分实现,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角色多由其他人代替。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单亲监护,父母的一方留在家中照料孩子,现实中多为母亲,母亲一人既要抚养孩子又要料理家务及农活,往往疏于对孩子情感上的沟通和教育上的监督;二是隔代监护,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在农村中较为普遍,由于祖辈文化水平有限,大多只注重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缺乏情感道德教育,溺爱或者放纵的情况较多;三是代理监护,由亲友代为照料,弊端是监护人的关心程度不高,孩子也缺乏归属感;四是自我监护,孩子自行负责自己的日常生活,主要为部分初中和高中学生,由于没有家庭的教育和关怀,这类孩子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的可能性更大,极易产生性格和心理上的偏差。
(二)受教育权保障不充分。部分“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仅停留在有学可上的层面,学校、家庭并没能给予全面的保障。存在部分孩子辍学或间歇性上学的现象,不少父母因为孩子的成绩较差而不让孩子上学,或因为自身奔波的缘故让孩子频繁转学、休学,这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确的学习观,无法安定地学习知识,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同时,学校在保障辍学儿童受教育权方面还较为被动,孩子一旦辍学,难以通过约束家长的途径来达到让孩子返校的目的,加之现实中这种通过约束家长来让孩子返校的方式很容易导致家长的反感,效果适得其反。
(三)健康和安全问题突出。一是身体健康水平不理想。由于留守儿童饮食质量与有父母照料的孩子存在一定差距,日常营养得不到保证,身体素质普遍不高。加之留守儿童在生病时得到的照顾较少,医治不及时、不彻底,青春期卫生教育也处于基本空白的状态,身体健康保障还很不足。二是心理健康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留守儿童长期缺乏情感关怀和心理疏导,表现出相对较多的负面情绪,而家长的情感沟通不足,学校在心理疏导方面的能力建设还有待加强,社会力量的关注关怀还不够,导致留守儿童容易产生自卑、冷漠、孤僻等心理问题,而且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化解,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三是人身安全保障不足。由于监管看护的不到位,留守儿童发生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的情况相对较多,成为犯罪分子侵害对象的几率较大,在受到伤害后,由于父母不在身边,难以及时有效地开展维权行动,容易导致伤害的加深或者错过了维权最佳时机。
二、广安区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调查,摸清留守儿童情况
广安区是四川省有名的劳务输出大县,是全国外派劳务基地县。总人口125万,其中农业人口96万,出省务工人员规模常年保持在35万人左右,占全区农业人口的36%。留守儿童在各乡镇普遍存在,按照调查的比例估计,我区小学、初中、高中约有5.5万名留守学生,占在校学生的38.5%。其中,65%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务工,这其中的85%是父亲外出,母亲在家操持家务,抚养孩子。其余35%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他们中的84.5%由祖辈抚养,13.5%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2%的孩子没有具体的监护人,独立学习生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约占城区义务教育学生总数2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49%。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区留守儿童在分布上呈现出总量多、农村比城区多、祖辈监护比住校的多等特点。
(二)齐抓共管,建立留守儿童关爱联动体系
各乡镇(街道)、学校、派出所、村组(社区)、警务室积极按照“八有”(即有牌子、有专人、有场地、有设施、有热线、有制度、有志愿者队伍、有活动)要求,建好“留守儿童之家”;关工委组织积极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关爱活动,卫生部门为“留守儿童”提供疾病防治和健康咨询;司法部门到学校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团委组织志愿者到校开展关爱活动;妇联对监护人和家长开展培训活动;“五老”志愿者开展“结对关爱”活动;集中各方执法力量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等,形成共同维护留守儿童权益,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的机制体系。
(三)创新举措,开展活动助成长
2006年以来,积极创新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法,坚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进行三大帮扶。组织动员“五老”人员对口帮扶留守儿童,做到每月一次电话沟通、每季度谈一次心、每半年送一次书或学习用品,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引导。坚持开展“警校共育”工作,基层警务室全方位帮扶留守儿童成长。协兴派出所四新警务室创新开展“三查四有五定期”留守儿童服务方法,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予以推广,得到了温家宝总理“四川广安的做法好,社会各界都应关心留守儿童”的重要批示。“三查”即查乡镇网吧、游戏厅内有无留守儿童,查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有无留守儿童,查在街上混迹的人群有无留守儿童;“四有”即有留守儿童花名薄、家庭住址、学校班级,有家长在外务工的联系方式、地址,有留守儿童老师、所在村组干部的联系方式、地址,有留守儿童在家监护人或亲友联系方式、地址;“五定期”即定期和留守儿童家长通信、通电话,定期了解留守儿童的在校表现,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课,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在家监护人、亲友和村组干部,定期到留守儿童家中开展帮扶活动。
二是加强三项建设。学校发挥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主阵地的作用,加强“留守学生之家”示范学校建设;基层村、社区等组织依托文化创建等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周末、节假日的教育管理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民间爱心人士参与教育投入,加强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建设。枣山镇火山村以村活动室为主阵地,整合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农家书屋等资源,购置黑板、桌椅、青少年书籍和文体用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快乐周末乐园”,在周末和节假日组织留守儿童学习、交流,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弥补留守儿童周末教育管护的空档,其创新做法得到省工委常务副主任徐世群的高度赞扬。虎城乡退伍军人张成东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从学习、生活、业余活动等方面全方位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吸引了人民政协报、国防部网站、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等众多权威媒体的广泛报道。
三是实施三重关爱。实施党政关爱,区委、区政府统筹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和学校建立1个“留守儿童之家”;实施学校关爱,要求每个教职工担任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实施社会关爱,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爱心妈妈”、“爱心爸爸”、“城乡儿童手拉手”、“五老”关爱等活动。广安区基层女税官、“爱心妈妈”张洁多年来倾注于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失足少年等孩子,她和她“8个儿女”的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报道,其本人也入选了“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名单。在全区开展“老干部牵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与留守儿童牵手结对,建立爱心帮扶卡。利用寒暑假,开展“快乐学校”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返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为协兴镇牌坊村等地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兴趣培养、亲情陪伴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四是抓好三类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和安全法制教育培训,每周开设1节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安全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举办一次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定期加强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培训,引导家长(监护人)科学教育管理留守儿童。大力实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春红丝带”等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织“五老”志愿者深入社区,向广大市民宣传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方式,引导传统教育观念的合理转变,提高家长科学教育下一代的水平和能力。
五是开展三项整治。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开展一次文明校风建设活动,加强校园内部环境建设;各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公安部门强力整治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形势,重点加强针对师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行动机制,深入开展手机涉黄整顿、网吧综合治理、家庭暴力遏制等“三项任务”,公安部门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建立24小时专线查证反馈工作机制,涉黄信息及时屏蔽,及时查处;联合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重点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城郊地区、乡镇等网吧、电子游戏室、音像书刊店以及录像厅、歌舞厅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网吧和违规经营,净化社会环境;大力宣传《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社区、学校、公安、法院提前介入家庭矛盾调处,给未成年人预先撑起保护伞。
三、广安区在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教育资源配置不足。由于资金紧缺等原因,我区农村寄宿制学校较少,食宿条件较差,小学几乎无寄宿条件,学校集中教育管理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全区学校教师紧缺,城区和偏远学校教师差口较大。城区学校和中心场镇学校大班额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偏远村小校舍闲置较多,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比较突出。教育资源的不足让留守儿童得不到有效的教育和管理。
(二)专项整治未成常态。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后,学校周边的饮食流动摊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现象很快就会死灰复燃。个别社会不法人员气焰嚣张,针对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由于专项整治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联动效果不强,还需不断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和保障,形成常态。
(三)专项经费保障不足。由于没有关爱留守儿童的专项基金和专项经费,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经费主要靠干部职工捐款、社会捐赠、办公经费来维持,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难以得到保证。
三、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建议
(一)完善法律保护体系。目前虽然有《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但对于留守儿童这一较为特殊的群体,还缺乏具有针对性的保护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达不到预期的保护效果。呼吁尽快出台关于留守儿童保护方面的单行法律、法规或者条例,为保障留守儿童权益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和更加明确的指引。
(二)加快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子女教育应当纳入城市教育体系。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定居条件,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和劳动保障、职业培训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及议事日程,广泛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入学,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中央、省财政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缩小城镇与农村教育的发展成本,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从而降低农民工子女进城镇上学的门槛,吸引有条件的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办学,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加强引导,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民办教育、看护中心及寄宿制学校,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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