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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罪犯年老残疾行动不便 矫正人员上门柔情执法

时间:2016-10-17 15:58:58  来源:  作者:

最近,在广安区白市镇,司法矫正人员因地制宜柔情执法的故事被人们津津乐道。原来广安区白市镇人方某,今年75岁,因犯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但罪犯方某右眼睛残疾失明、右手残疾、左腿股骨颈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需继续就医不宜收监执行,广安市广安区法院遂作出了对罪犯方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2016年9月9日,广安区司法局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后,充分体谅到方某年事已高且系残疾人,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司法所报到的实际情况,立即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与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方某家里,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规范地办理入矫宣告、入矫教育谈话,告知了社区矫正期间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监管规定。这充分展现了区司法局有关执法人员在充分维护《刑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温情的一面。

    同时,针对一生未婚、孑然一身,生活存在困难的方某,工作人员还主动向白市镇政府分管领导和综治办主任汇报后,在社区的帮助下联系上方某的侄子,说服由其侄子对方某进行监管教育和生活帮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和帮扶方案,确定了矫正小组成员及职责,让孤苦无依的社区服刑人员既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同时又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体会到了执法人员的人性化关怀,他由衷的吐露出“感到很后悔,给国家、给社会增添了麻烦....”的心声,面对孱弱的老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希望他认真接手矫正,改过自新,并安心治病,安度晚年,同时,今后司法所还将加大家访力度,更多的帮助和解决方某的实际困难。